
随着客户结束暑期假期返回,并将注意力转向税务和财务规划,现在正是重新审视慈善捐赠策略的绝佳时机——这些策略对于帮助客户实现2026年的规划目标可能至关重要。
在年终规划中,有一项值得特别关注的流行策略,即“集中”慈善捐赠。当2017年《减税与就业法案》大幅提高计算所得税的标准扣除额时,“集中捐赠”这一概念便引发了广泛讨论。根据重要的历史数据,这一变化导致许多此前采用逐项扣除的纳税人转而选择标准扣除,因为他们每年的慈善捐赠和其他可扣除费用已不足以超过标准扣除的门槛。
自2026年初以来,慈善规划变得更加复杂。 《一项伟大而美好的法案》(One Big Beautiful Bill Act)在《国内税收法典》第170条下新增了一项限制,规定逐项列举的慈善扣除额通常必须超过调整后总收入的0.5%,才能享受扣除。 此外,第68条现将最高边际所得税税率档次纳税人分项扣除的税收优惠有效限制在35%以内。这两项新规定有时被称为“下限”和“上限”。尽管在许多情况下,慈善捐赠仍具有很高的税收效率,但这些变化使得主动规划变得越来越重要。
那么,“捆绑”究竟是什么?为什么在现行税法下它如此有用?其运作原理如下:
- 与其每年捐赠大致相等的慈善款项,客户不妨将两年或更长时间的计划性慈善捐赠提前合并,集中于一个纳税年度进行捐赠,这样可能更有利。
- 通过将捐赠集中(或称“捆绑”)在一年内进行,客户在该年度可能更有利于选择逐项扣除,而在后续年度则可选择标准扣除,从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可能实现更大的累计节税效果。
对于您的许多客户而言,社区基金会中的捐赠者建议基金是实施“集中捐赠策略”的一种有效途径。 这是因为客户可以向捐赠者建议基金一次性捐赠一笔较大金额,通常根据《美国国内税收法典》第170(a)条在捐赠当年申请慈善扣除,随后在当前及未来几年内向心仪的慈善机构推荐拨款。 简而言之,所得税扣除的时间点与慈善拨款的时间点被分开,从而使客户青睐的非营利组织能够持续获得稳定的年度支持。
随着年底临近,许多客户自然会询问是否应该在12月31日前“集中”或提前进行慈善捐赠。顾问若能现在就主动提出“集中捐赠”的话题,便能帮助客户评估这一策略是否既符合其慈善目标,又与更广泛的财务计划相契合,从而在不仓促行事的情况下实施该策略。
在年底前,除了“捆绑”这一技巧外,还有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以下是与客户沟通时另外两点重要的提醒:
- 请记住,当涉及增值证券时,慈善规划的机会通常会更加诱人。根据《美国国内税收法典》第170(e)(1)(A)条, 客户若将长期持有的增值公开交易证券捐赠给公共慈善机构(包括社区基金会下的捐赠者建议基金或其他类型的基金),通常可扣除该财产的公允市场价值(受适用调整后总收入限额的约束),同时避免确认本应因出售而产生的内在资本利得。 与捐赠现金相比,这种方式通常能带来更有利的税务结果。 一个例子是,在重新平衡投资组合时,将增值的股票作为礼物赠予他人,从而避免产生资本利得。
- 请注意,“合格慈善捐赠”(Qualified Charitable Distributions)允许年满70岁半的个人退休账户(IRA)持有人直接向慈善机构进行免税捐赠——最高可达2026年的年度限额111,000美元——即使在强制最低提款开始之前也可进行,这可能降低调整后总收入,并减少社会保障福利和医疗保险保费所缴纳的税款。 鉴于《一项伟大而美好的法案》(One Big Beautiful Bill Act)对慈善扣除设定的限制,这对您的一部分客户而言尤为重要。
本社区基金会很荣幸能全年与您及其他顾问通力合作,协助规划慈善捐赠方案,既能推动您的客户实现慈善目标,又能让规划流程尽可能顺畅无阻。欢迎随时联系我们,抢先启动年终规划!